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 家优质工程)简称鲁班奖,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中国建筑业协会实施评选的奖项, 是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颁发的荣誉奖。
1987年设立:建筑工程鲁班奖
1996年9月26日:建筑工程鲁班奖与国 家优质工程奖合并,称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 家优质工程)
2008年6月13日: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 家优质工程)更名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 家优质工程)。
2010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 家优质工程)改为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每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
截至2017年11月,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 家优质工程)已创立30周年,共有2000多家企业承建的2246个工程项目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 家优质工程),109项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
中国国内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设立了相应奖项,
北京“长城杯”奖,上海“白玉兰”奖,
浙江“钱江杯”奖,江苏“扬子杯”奖,
山东“泰山杯”奖,河北“安济杯”奖,
山西“汾水杯”奖,安徽“黄山杯”奖,
陕西“长安杯”奖,甘肃“飞天奖”,
黑龙江“龙江杯”奖,沈阳“玫瑰杯”奖,
西藏“雪莲杯“奖,新疆”天山杯“奖,
南通”紫琅杯“奖等。
每年获鲁班奖的工程项目都是在成千上万个省部级优质奖项中选出。
02 什么是“履约保证金”?
法条依据:(非强制性,招标人自由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可以约定为竣工之日,也可以约定为验收之日)
要求中标人提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该保证金应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或者根据招标人在评标后作出的决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现金、支票、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其金额应足以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后应予反还。但在工程合同中,招标人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工程完工后,即直到工程验收为止。
履约保证金的上限: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03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区别?
提交主体不同:
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保证金的期限不同:
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
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法律后果不同: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违反下述方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之一,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提交履约保证金方不履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约定没收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接受方不履行合同,须向提交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设立目的不同:
投标保证金的目的是投标人在有效期内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一旦中标,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
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
04结论
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释:
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第 一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承包人负有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之义务,享有按合同约定受领工程价款之权利;
发包人享有按合同约定接收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设工程产品之权利,负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之义务。
由此可见,于建设工程合同而言,其合同实质性内容一般主要为
1、工程价款
2、工程质量
3、工程期限
这几点是互相关联,互相影响的,不是单独存在的。
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中标后发包方又同中标人另行约定,如工程未拿到“鲁班奖”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该约定是否有效?
结论:该约定已经构成了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应无效。
法条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 一款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投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其他协议。
来源:上海市申元律师事务所
关键字:申元律所 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