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夏某与张某作为创业夫妻共同打拼跻身富裕阶层,却在婚姻破裂时因1400万元财产归属展开长达5年的拉锯战。2019年9月夏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张某名下1400万元财产(含500余万存款及900余万股权转让款)。张某辩称该款项已用于支付其与他人签订的5份委托理财协议亏损,并提交了与王某签订的理财协议及转账记录。
一、争议核心:
1.分居期间签订的理财协议是否真实有效;
2.140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3.司法机关对异常财产处置的审查标准
二、诉讼历程:
1.2019年一审:法院采信张某主张,认定1400万已用于理财亏损,不予分割;
2.2020年再审:夏某举证不足被驳回;
3.2021年检察监督:栖霞区检察院发现协议异常但再审建议未被采纳;
4.2022年抗诉程序:南京市检察院抗诉成功启动再审;
5.2024年终审:南京中院改判夏某胜诉,张某需返还700余万。
三、关键证据冲突:
1.张某:5份理财协议、转账凭证、亏损结算单;
2.夏某:协议签署于分居期间、王某系职业投资者却委托无经验者理财、资金交割无原始记录。
检察院认为:
一、检察机关通过三重审查维度揭开真相:
1. 协议合理性质疑
①主体异常:专业投资者王某反向委托无资质张某理财
②时间巧合:协议签署及结算均发生在离婚诉讼关键期
③操作存疑:未移交账户控制权、无密码交接记录
2. 证据链断裂审查
①资金闭环缺失:无法证明委托方4000万资金来源
②交割程序空白:无账户初始交接及到期回收证据
③单方处置违法:处置千万资产未经配偶签字确认
3. 法律适用突破
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强调:
1.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
2.单方大额债务处置应排除"日常家事代理"范围
3.异常交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二、检察监督创新:
1.引入"资金流向穿透分析法":要求债务人自证资金真实损耗
2.建立"反常时间节点比对模型":协议周期与婚姻危机期高度重合
3.采用"行业惯例反推法":职业投资者委托外行的悖论
三、监督成效:
抗诉书直指一审法院三大疏漏:
1.未审查理财委托关系的真实性
2.忽视单方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违法性
3.错误分配举证责任导致事实认定偏差
律师观点:
防范婚内财产转移的四大法律盾牌:
1. 财产监控机制:建立夫妻共同账户备案制度、对单笔超50万支出设置共签条款、定期核查对方投资理财账户;
2. 证据攻防策略:
①突击取证:通过银行流水追踪异常资金闭环;
②专家辅助:聘请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穿透分析;
③间接证据链:收集通话记录、行程轨迹佐证虚假交易。
3. 债务性质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
①单方大额举债需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②反常交易适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
③可申请法院调取第三方财务数据
4. 诉讼战术要点
①保全先行:起诉同时冻结可疑账户
②证人攻坚:对财务往来第三方进行背景调查
③心理战运用:对虚假陈述方提起刑事自诉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