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被执行人死亡,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变更、追加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

案情介绍

2018年9月,李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朋友杨某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月息2%,并按月支付利息。然而,李某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杨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9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在3年内偿还杨某借款本息共计12万元。但李某仅在2022年12月支付了4000元后,便未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随后,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拨打被执行人李某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不过,通过12368短信发送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均已显示电子送达成功。在对李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后来,申请执行人杨某向执行法官反映:“听说李某已经去世了,其名下的遗产已经被其妻子张某通过公证程序继承。”

法院观点

依据相关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死亡,将带来执行程序的变化,在此情形下,本案的执行程序将怎样推进?

01 核实死亡事实

执行法官首先调取了被执行人李某的死亡证明材料,确认其死亡事实的真实性,并查找到了其妻子张某的联系方式。

02 告知申请人

执行法官及时向申请执行人杨某说明了被执行人李某死亡后需要进行程序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中止执行程序以及变更被执行人继承人为新被执行人的相关内容。

03 查控被执行人遗产

执行法官向公证处发函,调取被执行人李某的遗产公证情况。经调查,李某去世后,其妻子张某继承了李某遗留的与张某共有的房产一套及存款10万余元

执行结果

最初,张某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前往法院配合案件的调查和执行工作。对此,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张某:“债务人李某生前所欠债务并不会因其去世而自动消灭。李某遗留的房屋份额属于遗产,仍需继续执行。作为继承人,张某可能会被变更为被执行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官的调解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杨某了解到张某为医治李某负担了高额医疗费用,生活陷入困境,因此表示理解,并自愿作出一定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张某支付杨某6.5万元,案件就此了结。目前,该款项已经全部付清。

申元律师观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被执行人为公民且死亡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公民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

具体而言,如果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法院可以裁定变更继承人为被执行人,且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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