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代签借条是否要承担责任?

案情简介

系夫妻关系。经营收废纸生意为生,于2016229日从处借款11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条上载明:今借到现金11万元整,利息按月息1.5%计算,半年结息一次1万元,用期1年本息全还。借款人处有夫妻二人签名,因不会写字,其姓名代签。借条内容书写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借款到期后,二人未如期归还

上述借条下方还备注有内容:息付到2018829号已付1万元整,还有1万元没付,由签字确认。2018829日之后,未再偿还本息。

2019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向甲、乙二人催要借款,二人均以生意不好、疫情等原因迟迟不予偿还。2024年初诉至法院,要求11万元借款本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利息计算自201883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之前欠付的1万元利息不再主张。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有原告提交的借条、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为证,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可。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借条书写在被告身份证背面,因被告不会书写名字,所以由其丈夫代为书写签名符合常理。经核实,被告表示对借款知情,且有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综上判决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万元及利息。

 

律师观点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是认定是否存在借款合意的重要证据。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确定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本案中,借条上被告的签字虽不是其本人签署,但因其不会写字的客观原因,由其配偶代签,同时本人对此借款明确知情且无异议表示愿意偿还,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款期限届满时无论借款双方是否离婚,均需承担还款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借款人家庭变故影响款项的偿还,有利于分担债务风险,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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