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随着微信走入千家万户,人们习惯了在日常生活甚至业务活动中使用微信进行交流和支付。在出现争议的时候,微信聊天记录和微信支付记录将成为重要甚至是主要的证据。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有何法律依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举证、质证和认证环节有什么注意要点?如何将微信聊天记录的虚拟人还原为案件中的当事人?有无办法调取微信后台保存的用户实名认证和交易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实施,完善了近年来各省市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使得微信聊天记录内容、聊天记录中各方的身份的确认有了解决方案。
一、 律师调查令法律规定:
《关于在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申请律师调查令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当事人应委托代理律师二名,出具授权委托书;(三)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律师函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函件需注明随行调查人员信息;(四)代理律师的执业证书;(五)律师调查令使用承诺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调查证据所涉案件的案号、案由,申请调查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无法自行获得证据的原因,接受调查人名称或姓名,执行案件中还应载明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内容。申请书需详细列明调查事项并由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共同签字或者盖章,仅载明民事诉讼案件相关资料或被执行人所有财产的,法院不予签发。
二、 如何调取微信实名认证信息
1. 申请调取前可先自行验证对方是否已实名,方法是向对方的微信号转账,如果转账界面对方昵称后有“()”信息,则说明已进行过微信实名;
2. 调查令申请中的被调查单位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3. 调查令开具后,需要向财付通公司现场提交律师调查令、律师证复印件(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96号松日鼎盛大厦裙楼一楼),工作人员收取材料后会给回一份签收回执,调取出来的结果会直接邮寄至法院(7-10个工作日),因此如果想看到调取的结果,需要联系法院进行复印领取。
文章来源:上海市申元律师事务所